(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等高风险领域。公司已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完成整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