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公司续聘大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计委员会审查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期间双方保持充分沟通,审计费用合计55万元,较2024年有所下降。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