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和绩效领取薪酬,未任职的按书面协议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年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