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的职责,明确其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享有履职所需的信息权和经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