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及议事范围。该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意见需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