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容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被续聘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其保持沟通,审阅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及初步审计意见,确认其按审计准则执行工作。容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履职尽责,有效监督了审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