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特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资本公积、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权益工具披露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