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履职要求,并强调其在财务报告真实性、外部审计机构选聘、内控审查等方面的监督职能。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