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与终止确认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