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琦先生、潘平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和评估。经核查,两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确认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