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4月))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选任条件、解聘情形及工作权限。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公司需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三个月内聘任,并可指定代行人员。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保密义务、履职保障及离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