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为加强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确相关人员股份变动的信息申报、披露、限制转让情形、禁止交易期间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需防范内幕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