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涉及销售与收款、生产与采购、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管理等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目标基本实现,虽具固有限制,但整体运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