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按规定公告,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通知一致。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252%。会议审议议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表决程序合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