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延国))
于延国声明被提名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法律知识。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中介服务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五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