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奈科技关于公司提起侵权诉讼的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技术秘密被侵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为原告,被告包括王昭云、王佳锐、王建民及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长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长信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三名自然人被告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742.4万元、惩罚性赔偿1.8712亿元及维权合理费用30万元,合计2.24844亿元。案件对公司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