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一是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子公司业务内容未准确描述其业务实质;二是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存货核销公告未准确揭示核销原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刘加勇、总经理孙学建、董事会秘书党国峻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表态将加强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