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