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已建立覆盖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五要素的内部控制体系,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同时,公司提出了在外汇管理、海外用工风险防控、资产投资前瞻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