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王志远先生、张菁女士、杨海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自查和核查,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无重大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