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6年4月))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961,934元。公司住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明确,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