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涉及治理结构、资金管理、购销存业务、对外投资等多个高风险领域。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并有效执行,未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