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邓磊、潘同文、刘宁、徐开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查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