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购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原股东承诺2017-2019年业绩目标。因异度信息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原股东未按约定支付现金补偿183,351,707.08元,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经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诉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申请人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周小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并驳回对公司相关诉讼请求。公司已收到最高院再审应诉通知书,目前案件处于再审审查阶段,最终结果尚存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