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意见书对发行人的设立、独立性、股本演变、业务、关联交易、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