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实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目标,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7万股,回购价格为5.96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5,611,0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后续将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