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大华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共计210万元。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大华所保持沟通,审前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等事项,审计期间督促进度,审阅审计报告初稿,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