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573,396,758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利润分配注重现金分红,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回购、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议权限及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