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薪酬方案)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总额的50%,其中至少20%根据年度审计财务数据及考核结果发放。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管薪酬方案执行。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享有年度津贴8万元人民币(含税),非独立董事享有年度津贴6万元人民币(含税),均按月发放。董事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相关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