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罗飞先生、王晖先生、罗知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