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系统进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