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补选程序明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需回避。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