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选聘条件、程序及评价要素,要求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披露履职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