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公告,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龙门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龙门志特提供最高本金债权额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与建设银行重庆潼南支行签订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志特提供最高本金债权额9,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将广东志特未使用的9,100万元额度调剂至重庆志特使用。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24,076.15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1.47%,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