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管理。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要求、未结事项处理、忠实义务与保密义务的延续、股份转让限制及薪酬追责机制。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人员到位。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依劳动合同执行。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及保密义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董事会可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离职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