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6年4月修订,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依据、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类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涉及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须遵循法定程序,并对会议内容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