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