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乐赢合伙,发行价格为20.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