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等方式募集的资金管理。募集资金须按发行文件承诺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签订管理协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投资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确需变更用途的,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人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