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环旭电子拟注销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该激励计划已于2025年11月24日期满,共计17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976,665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相关规定,未行权部分应终止并及时注销。公司已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