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方案及授权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