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考核挂钩。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与监督,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如财务造假或严重违规,公司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