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20号,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2022〕53号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融资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甘证监函〔2022〕350号监管函,指出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公司治理不规范、关联交易增加等问题。公司已针对各项问题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