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均伟))
王均伟声明被提名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