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新增授权总净额不超过584.5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不超过116.9亿元。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或权益比例不超5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各方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可转授权执行副总裁李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