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