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8506%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不影响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独立性。智越天成无实际经营,主要资产为持有玖星精密股权;玖星精密从事精密金属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良好盈利能力。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新增该类业务,增强抗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不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