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按一定比例标准执行。报告程序要求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接收并判断是否需披露。相关人员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违反制度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