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贵松))
本公告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贵松)》,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的海外监管公告。报告人刘贵松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汇报其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刘贵松均亲自出席,对全部议案投出同意票。其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全部会议。其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亦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报告期间,公司无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事项、会计政策变更或高管聘任变动。其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6年1月15日,刘贵松因任职满6年辞任独立董事。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