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现任独立董事伍中信先生、席卿女士、蓝玉权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